以为过年不查车,他因“醉”获“罪”

时间:2022-02-07 18:08:02 来源: 川观新闻

何朋城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为全力维护好道路安全通行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过好新春佳节。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队严格按照上级勤务安排,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显性用警,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着重针对涉酒类违法行为重拳出击。

2月5日22时许,九大队执勤人员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在G4218雅叶高速公路雅康段始阳收费站入口开展夜查勤务,22时10分许,一辆白色轿车缓缓向民警驶来。此时,民警指挥其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人在接受检查时神色慌张,面对民警的指令不知所云,执勤民警依靠其多年的工作经验,初步判断该驾驶人可能“有问题”。随即,民警指挥其在安全地点停靠后,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经核实,该车驾驶人为杨某某,驾驶证信息与车辆信息无异常。民警立即使用快速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杨某某进行了初步测试,“对不起,您喝酒了!”伴随着测试仪响亮的报警声以及频繁闪烁的警示灯光,杨某某见状当即承认,正逢春节期间,当晚在朋友家团年聚餐时喝了酒,休息了一会后驾车带着家人准备返回,本来以为过年期间警察不会查车,加之自己休息了一会后神志比较清醒,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在上高速之前被警察查获。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和教育,杨某某清醒过来后感到十分悔恨,实在是悔不当初。目前,杨某某涉嫌饮酒驾车一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高速公安提示:“醉”与“罪”相连,“驾”与“家”同重,新春佳节团圆时,莫让亲人两行泪。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切莫抱有侥幸心理饮酒后驾车,如因此付出沉重而惨痛的代价,将得不偿失、追悔莫及。对于涉酒、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始终将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坚决做到“零容忍”对待,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打击处理。

图片由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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