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10名司机因超载被罚款200元记6分

时间:2022-01-29 15:08:02 来源: 川观新闻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为进一步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不失管不失控,近日,四川高速交警四分局四大队按照上级春运安保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全省预防事故视频会议精神,加强面包车、小型汽车等车辆的管控,严厉查处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取得明显成效,有力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持续稳定。

1月25日16时7时许,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成乐高速乐山北收费站设卡开展春运安保工作时,发现由刘某某驾驶的新AD5×××小型汽车形迹异常,透过车窗隐约看见车内人头攒动,疑似超员,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经核实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属超员违法行为。

1月26日9时42分、10时8分、10时25分、10时26分,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成乐高速乐山北收费站先后查获由宋某某驾驶的川LEV×××小型汽车、周某驾驶的粤S33×××小型汽车、曾某某驾驶的川LGQ×××小型轿车、董某某驾驶的川V72×××小型汽车存在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

1月27日14时52分、15时15分、15时30分、15时44分、15时50分,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成乐高速乐山收费站先后查获由宋某某驾驶的川AN2×××小型轿车、舒某某驾驶的川ASK×××小型汽车、杨某某驾驶的川A73×××、罗某某驾驶的川LZ9×××小型普通客车、罗某驾驶的川L2E×××小型普通客车存在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分别对以上10驾驶员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严厉处罚,并告知其违法超员存在的安全隐患,让驾乘人员明白超员的危害。

四川高速公安温馨提示:超员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员违法超员造成的。车辆超员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引发爆胎,车辆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客,都应该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载人,不超员超载,不乘坐超员车辆,保障自身安全。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

图片由高速交警四分局提供

标签: 节前 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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