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0%、面积不少于50公顷……《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1-12-23 13:47:14 来源: 川观新闻

四川在线记者 王代强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申报、推荐、评定和监测等工作,促进我省森林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省林草局起草了《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严禁以森林康养基地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森林康养基地内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0%,实施动态管理。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0日,反馈方式见→链接

严禁以森林康养基地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

征求意见稿提出,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四川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的评定、监测等工作。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生态旅游发展中心具体承担四川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评定、监测等工作的联络、组织、协调、服务等日常事务。民政、卫生健康、中医药、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体育、总工会等省级部门参与评定、监测等相关工作。

征求意见稿明确,四川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的申报、推荐、评定和监测,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兼顾区域平衡,发挥行业协会和专家作用,不干预申报单位自主合法经营,实行动态管理。

征求意见稿还对申报评定范围提出要求:四川省范围内,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外,其他单位和机构不得以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和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名义开展相关活动和服务,严禁以森林康养基地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

森林康养基地内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0%

申报四川省级森林康养基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基地应符合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定,具有明确的空间范围,四至边界清晰,面积不少于50公顷。所有权与经营权明晰,权属无争议。基地应根据《森林康养基地总体规划导则》要求,编制有森林康养基地总体规划,并按照总体规划实施建设。

具体而言,森林康养主体功能区海拔不超过2800米。森林康养基地内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0%,植被季相变化明显,有彩叶、芳香、观花、观果等植物,无重度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能提供3种以上本地森林蔬菜或森林食品。连接基地的外部道路等级应达到Ⅲ级道路标准以上,符合安全行车要求。原则上距县城不超过50公里或1小时车程。基地无地质灾害、洪水安全隐患,无疫源疫病风险记录。具有创新性、创意性发展的森林康养基地,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此外,基地配备有相关康养环境监测设备,环境质量达到总体规划规定要求,五官体验评价达到良(含)以上。基地正式对外营业满1年及以上,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发生相关安全事故。

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实行动态管理

征求意见稿提出,四川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运行监测评价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运行监测评价,第一次运行监测评价在基地被评定为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后的第二年进行。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依据《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和市(州)林草主管部门提出的监测评价建议,对在运行监测评价年份的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进行监测评价。

经监测评价合格的森林康养基地,继续获得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称号,对监测评价不合格的基地,经公示无异议后,取消其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经评定公布的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优先享受国家、省林草部门和省级相关部门的扶持政策。

标签: 不低于 征求意见 森林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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