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刘一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时间:2021-12-22 19:45:32 来源: 川观新闻

四川在线记者 余如波

记者12月22日从德阳市纪委监委获悉,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刘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德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中江县纪委监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一简历

刘一,男,汉族,1972年11月生,重庆巫溪人,大学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8月至1998年8月,在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

1998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1999年12月至2001年3月,任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2001年3月至2003年12月,任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

2003年12月至2006年11月,任广汉市西外乡党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8年7月,任广汉市西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2009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市城管局副局长;

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任广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任广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4年3月至2018年9月,任广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保留正科职);

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任广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保留正科职)、一级警长;

2019年6月至2021年7月,任广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保留正科职)、四级高级警长;

2021年7月至今,任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逻民警支队)副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

标签: 交通警察 警长

相关文章

新闻快讯

X 关闭

X 关闭

新闻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