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被害者都在国外的“电诈”案,四川是怎么办实的?

时间:2021-12-13 21:47:23 来源: 川观新闻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通讯设备在境外,被害者也在境外,这样外国警察到不了中国,中国的警察又不会管,赚钱既轻松又安全。”这是吴某某犯罪团伙打的算盘。真的是这样吗?12月13日,四川在线记者从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对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电信诈骗案提起了公诉,最终33人的诈骗团伙被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

庭审现场

虚构“看不见”的爱情,诈骗团伙专骗外国人

时间回到2020年10月。吴某某带着30多个老乡千里迢迢从福建来到成都,在某小区租了房子。“我们有专门的境外通讯设备和网络理财平台,可以冒充美女找‘老外’谈情说爱,把他们的钱骗过来。这样外国警察到不了中国,中国的警察又不会管,赚钱既轻松又安全。”这是吴某某设计的生财之道。

为了作案更加隐蔽,吴某某还专门注册成立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以公司经营为名行电信诈骗之实。没有美女就在网上找美女照片,不会英语就下载个翻译软件,再找一个女性翻译以防对方要求语音通话。之后,一个个冒充美女的犯罪嫌疑人,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话术清单”,与被骗对象谈情说爱,建立感情,时机成熟后就吸引对方“投资”,以求大赚一笔。

但“好景”不长,2020年11月10日,警察登门将吴某某等人挡获。现场,六十余部手机一字排开,每部手机的摄像头上都被贴上了胶带。“这是为了防止与被害人聊天的过程中突然点开视频聊天穿帮。”一名犯罪嫌疑人交代。

被害人均在国外,案子怎么办?

本案所有被害人都在国外,分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疫情之下,出国取证几乎不可能。

在被害人没有报案且身份不明的情况下,怎么认定犯罪分子诈骗成功了呢?一个个困难摆在了办案人员面前。

经过反复研究,提前介入案件的检察官提出了通过网络远程跨境取证并对全部取证过程录音录像的意见建议,既能确保证据的客观真实,也符合法律关于特殊情况下证据提取的规定。该建议最终被公安机关采纳,成功解决了跨境取证难题,为案件的成功指控打下基础。

“日常聊天信息,没有直接提出转钱等内容,都不是诈骗信息。”办案过程中用,多个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都提出该辩护意见。

“如果这些都不是诈骗信息,那本案四个诈骗团伙中,除了成功诈骗到2000美元的团伙外,其他三个团伙均无法定罪。”面对这样的疑惑,金牛区检察院开展了专家论证。

经过内部检察官联席会多次讨论,在形成初步意见并总结分歧焦点后,金牛区检察院邀请了多名高校法学专家,就这一问题开展专门论证。最终,专家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即诈骗信息并非仅限于让被害人直接转钱的内容,为了诈骗而发送的信息全部都应当属于诈骗信息。

通过与辩护人交换意见以及释法说理,最后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均认可了检察机关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空壳公司”不是犯罪的“避风港”

案件虽然告以段落,但事情还远未结束。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吴某某团伙利用“空壳公司”的外衣,为犯罪提供掩护,而这并不是偶然事件。

检察机关通过调查研究和走访,依法向主管部门发出了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并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的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引起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采取措施,对辖区内的公司进行了全面梳理,最终成功清理“空壳公司”270余家。

标签: 都在 是怎么

相关文章

新闻快讯

X 关闭

X 关闭

新闻快讯